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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瑞欽等6死囚共殺害43人 傍晚槍決

法務部19日下午起陸續分別在北、中、南等三處刑場對6名死刑犯執行槍決完畢,而遭到槍決的死囚分別是張胞輝、陳東榮、陳瑞欽、紀俊毅和李嘉軒等6人。這是法務部長曾勇夫自民國99年上任以來,執行的第4波死刑。

遭到槍決的張胞輝在民國91年底因吸毒恍惚,殺了女友後掩埋棄屍;92年2月他因為缺錢,搶劫6000元,又殺了兩名鄰居,還放火滅屍,甚至在現場假裝是目擊者接受記者訪問,還顧作鎮定誤導警方辦案,最終在94年定讞判處死刑。 

同樣被槍決的陳瑞欽因為在民國92年,約女友外出用安眠藥迷昏她後,載到山區性侵,搶走她身上的項鍊、勞力士手表,再拿石頭重擊她後腦,推下山崖致死。偵辦此案時,他主動供出為詐領保險金還殺害了3個兒子,及2任妻子,最後判決死刑定讞。


而民國91年,當時以開計程車為業的林金德,因不滿同居人要求分手,竟提著汽油桶衝到同居人母親及弟弟在基隆的住處縱火,造成3名女童不治身亡、鄰居家1名男童全身有93%以上的三度灼傷,另有2人嗆傷。

還有發生在93年中市耕讀園餐廳的槍擊案,曾是林明樺犯罪集團的成員之一的紀俊毅,當時與友人李嘉軒、林明樺、黃博廷在餐廳與討債集團發生衝突,開槍掃射造成3死、2重傷。

隨後為了籌備偷渡費用,綁架大甲鎮瀾宮的副董事長以及商人蔡明福,最後遭到警方逮捕。最後紀俊毅、李嘉軒被判死刑定讞,在19號下午伏法。

另外,民國74年間縱火燒死28人,並藏匿20多年後被警方緝獲的陳東榮,由於為友人報復,因此將汽油灑在台南帝王飯店的店地下是電梯出口縱火,造成28人死亡、10多人受傷。犯案後陳男開始逃往;但卻沒想到竟在法律追訴期屆滿前10天落網。

法務部在本月19日下午,分別對花蓮監獄的張胞輝、台中監獄的陳瑞欽、台北監獄的林金德、紀俊毅和李嘉軒、台南監獄的陳東榮已經行槍決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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